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背知识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临近2021高级经济师考试,快来抓紧时间复习下重要知识点!网校为大家整理了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冲刺必背知识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考生们赶快抓紧时间背一背!
2021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背知识点14: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货物
(1)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
(2)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
(3)销售饲料免征增值税,宠物饲料不属于免税范围。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不包括蔬菜罐头)。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不包括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蛋产品)。
(6)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部分的采暖费收入。
(7)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
2.销售服务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殡葬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6)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7)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8)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9)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等。
3.销售无形资产
(1)个人转让著作权、转让金融商品免税。
(2)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销售不动产及不动产租赁服务
(1)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税。
(2)个人(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税,如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等。
(3)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满2年,北上广深,普通住宅免税,非普通住宅差额5%征收率;除北上广深外,满2年,所有住宅免税等。
【比对】房企和非房企销售不动产
房企:一般计税:销项税额=(销售额-土地价款)×9%
非房企: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原价)÷(1+5%)×5%
(4)个人出租住房:按5%征收率减按1.5%
【比对】除个人以外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一般计税:销项税额=租金÷(1+9%)×9%
简易计税:应纳税额=租金÷(1+5%)×5%
5.金融服务
(1)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债利息收入
(2)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6.进口货物
(1)进口特定图书、报刊
(2)进口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7.即征即退
(1)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不包括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对外销售,可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4)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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