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甲企业进口一辆小汽车自用,支付买价17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和保险费共计3万元,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的运费和保险费共计2万元,另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买方佣金1万元,已知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为25%,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假设无其他纳税事项,则下列关于甲企业相关税金的计算,错误的有( )。
A. 应纳进口关税4.2万元
B. 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8万元
C. 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4.08万元
D.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34万元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买方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关税=(17+3)×20%=4万元;进口消费税=(17+3+4)÷(1-25%)×25%=8万元。进口增值税=(17+3+4)÷(1-25%)×17%=5.44万元。进口环节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点评:本题正确率14.53%%,这个题目正确率较低,主要考查进口环节相关税费的计算。本题需要注意的是买方佣金是不计入完税价格的。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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