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其他政策

黑龙江会计人员办理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提示

普通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4-12-13

黑龙江会计人员办理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提示通知公布,以下为详情:


关于我省会计人员办理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提示

广大会计人员: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6日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 https://ausm.mof.gov.cn/index/,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开始上线试运行,原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不再办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修改、信息跨省调转业务。现就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计人员应及时在全国统一平台办理信息采集等相关业务。2024年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并更新信息采集内容。其他首次登录人员必须先注册再更新信息采集内容。

二、继续按信息采集归属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须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信息采集,经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在信息采集归属地完成继续教育,由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将继续教育数据导入全国统一平台。后续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会计人员应于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未按时限完成的,可在2025年补学。

三、拟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应提早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以免影响后续考试报名

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