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从2015年5月11日起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到各自报名点领取证书。初级资格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中级资格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内蒙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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