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现将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请登陆河南职称网查询。
2、办理证书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会计从业资格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办证介绍信、从业年限证明、《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与准考证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2张。
3、以上材料,须由考生本人交市职改办(南阳市人民政府1号楼5楼),市职改办审核后到省职称处办理相关手续。我市证书办理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至30日。逾期未办理的人员转下一年度同期办理。
4、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与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5、《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内容填写,“批准日期”按考试时间填写,“管理号”、“证书编号”按证书上内容填写。
6、咨询电话:63158739。
南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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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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