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7号),现将我市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证书办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公告通知相关考生,并按要求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一次报名条件复查。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发证。
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每人须填报《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提交近期二寸照片两张(一张贴在登记表上,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在登记表上压照片右下角盖章,另一张用于证书)。同时,需附带身份证、准考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中级合格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上述材料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于2月28日前集中报送我局,以便统一办理资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市纺织南路98号三楼人力资源协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5347092
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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