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1-5555546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3-2138249
固原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5-7067882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5年12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了解详情38元/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