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我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我市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已经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准办理。现将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合格证书需由所在单位人事(政工)人员统一办理,各区市合格证书由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集中办理。
二、办理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逾期未办理的人员,请关注网站证书办理栏目,在通知办理其他证书时一并办理。
三、所需资料
证书办理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复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贴照片、盖章,请点击下载)、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会计上岗证原件、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所贴照片同一底版2寸照片1张。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临港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胶州路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707室),联系电话:0631—5226025。
环翠区: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5224845。
文登区:文登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631-8981706。
荣成市: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7561527。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6651690。
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办理手续,认真进行办理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发放。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9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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