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了202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以下为具体详情:
2021年度继续教育公告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启动。在哈尔滨市(不含所辖县、市)的中、省直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全省具有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页面中的“继续教育”栏目,通过省财政厅继续教育入口参加培训。其他市(地)、县(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方式请咨询所属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将在适当时间对各地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于不按规定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单位和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将视情节进行处理,并在信用平台上进行公示。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1年4月2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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