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新疆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标准为55分

普通 来源: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03-20

关于公布自治区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全国2014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已圆满结束,根据新党办发〔2012〕28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实际,现将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会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考试成绩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和新疆财政厅网站(www.xjcz.gov.cn)查询。

四、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时,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登记表》一式一份,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新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盘并填写《申领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一式两份,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证书后,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盖章。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