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单位: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在黑河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携带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和1张2寸相片统一到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8室办理(黑河市通江路31号)。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1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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