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通知
2015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或学位证等相关学历原件。
4.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见附件)。
5.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照片贴在审批表上,另一张照片贴在证书上)。
6.他人(单位)代领的,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上述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
每周二上午8:30—11:00。
三、地址: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平山区水塔路交通岗军转大厦8楼)。
联系电话:024-42808629。
注:有主管部门的合格人员将上述材料交由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附件:
1.2015年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2015年9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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