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初、中级经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初、中级经济、中级会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现正在发放,请合格人员点击附件1相应入口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审核点,持相关材料到各审核点(详细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11日-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领取中级会计专业的考生还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用于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不予发放资格证书,见附件)
3、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4、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寸、两寸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上,二寸照片贴在证书上)
5、各区县考生需先将相关资料提交到各审核点,由各审核点汇总后统一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验印,最后再由各审核点发放证书。审核点为市直的考生直接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办理。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各审核点及电话
审核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直 | 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106室(六里山南路2-1号) | 0531-82568205 |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18层人才公共服务大厅2号窗口) | 0531-88871237 |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历下大厦23楼2326室(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 0531-88152309 |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6房间 | 0531-82078357 |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5室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31号) | 0531-85872685 |
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207室(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 0531-87953658 |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二楼毕业生就业指导科 (历城区花园路2-1号) | 0531-88161167 |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章丘市绣水大街4100号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12号窗口 | 0531-83228400 |
长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长清区政府四楼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清河街1617号) | 0531-87226534 |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平阴县锦东新区劳动大厦420房间 | 0531-87878600 |
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济阳县人社局311房间(济阳县开元大街162号) | 0531-84236911 |
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商河县人社局210房间(商河县鑫源路35号) | 0531-84880107 |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摘要)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章(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第九条)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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