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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已公布

普通 来源:清远市财政局 2023-01-31

广东清远市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关于清远市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为做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一)初、高级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28日,考试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二)中级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10日,考试报名统一在7月10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10日18:00截止。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4.具备非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转换工作岗位后申请转系列评审的人员。

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五)本通知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过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其中:报考初、高级资格的,其学历或学位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报考中级资格的,其学历或学位应于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报名方式

(一)考试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4.根据《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19〕8号)规定,属于信息采集对象的报考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报名前应先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其中深圳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请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5.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统一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后资格复核方式。

(二)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按照报考系统提示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与微信绑定。

2.信息填报。报考人员点击个人主页的“网上报名”菜单进入网上报名首页,查看必读事项及公告。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后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四、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五、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六、考试时间及时长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至17日举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日至1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9日至11日

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三)高级资格考试于2023年5月13日举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3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上述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财政部进行调整,将另行通知。

七、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有关规定2023年度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管理》《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

(三)《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合计90元/科。

八、全市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报名咨询电话:

1.市直:0763-3877992,3877231     

2.清城:0763-3939940

3.清新:0763-5855032

4.英德:0763-2222413

5.连州:0763-6678896

6.佛冈:0763-4288136

7.连山:0763-8733674

8.连南:0763-8678822

9.阳山:0763-7802600

九、其他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5日至12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初、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2023年9月1日至8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

(二)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10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初、中、高级资格考后复核安排另行通知。

清远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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