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办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合格人员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表样附后,自行下载填写);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两张(一张贴在证书上,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单位在登记表照片右下角盖章),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二、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受理时间
2015年11月12目至27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 :00-12:00,下午1:00-5:00)办理。
(二)地点
市人事考试中心(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
联系电话:0552-2056631
附件:1.2015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015年11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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