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亳州市2015年度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暨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度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合格人员及时提交办证材料。
申请办证时需提交:
1、信息填写准确、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背面);
3、两张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粘贴在登记表照片位置,一张轻贴在表格的左上角,用于办理资格证书。办证材料请于2015年11月30日前(上班时间)交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519)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下载链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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