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当前防疫时期全省会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为通知详情:
关于做好当前防疫时期全省会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财政局,各部门单位,我市辖区内会计人员: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会计处对做好当前防控疫情时期全省会计管理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通过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533—3887096。
一、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2020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 2019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异议期公示结果一律通过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反馈,不再寄送纸质材料。2019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申报截止日期推迟,目前省财政厅正常接受申报。自2月3日起,所有申报人员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9〕53号)要求,整理好申报材料后,以快递方式直接寄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市级及以下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不再报送至各市财政局,已报送至市财政局的,由各市财政局统一寄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申报截止日期及笔试有关要求请随时关注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通知。
四、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投诉、举报等业务,可通过快递方式将投诉、举报材料寄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暂不接受来人来访。
淄博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0年2月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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