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所得都是属于劳务报酬的一种,但它们的性质和计税方式有所不同。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所获得的报酬。特许权使用费通常由知识产权的拥有者与使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作为一种特殊的授权费用。特许权使用费属于企业收入的一部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在发表作品、提供技术咨询、设计等方面所获得的报酬。稿酬所得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纳税。
因此,特许权使用费和稿酬所得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企业的收入,后者是个人的收入。在计税方式上,特许权使用费按照企业所得税计算,而稿酬所得则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