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耕地占用税税率为:耕地占用面积×土地等级系数×适用税率。
其中,适用税率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执行,目前为:
- 1.5倍的适用税率,适用于占用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非农业项目;
- 2倍的适用税率,适用于占用耕地面积在50-100亩的非农业项目;
- 3倍的适用税率,适用于占用耕地面积在100-500亩的非农业项目;
- 4倍的适用税率,适用于占用耕地面积在500亩以上的非农业项目。
土地等级系数则是根据耕地的土地质量、地形地貌、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确定的系数,具体数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