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邮政汇款、现金支票、信用证等。这些资金的核算方法如下:
1.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邮政汇款:应当按照其到期日的时间顺序,分别列示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待到期时结转至“银行存款”账户。
2. 现金支票:应当在收到支票时,先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记账,待支票到账时,再结转至“银行存款”账户。
3. 信用证:应当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将信用证金额记入“其他应收款”账户下,待收到货款后,再结转至“银行存款”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应当及时记录其收付情况,以便及时结转至“银行存款”账户,并确保账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