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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属于综合所得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4-10-24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被授权使用特定品牌、商标、专利、技术等的费用,通常由被授权方支付给授权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综合所得是指个人在一定纳税期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股利所得、偶然所得、赠与所得等各种所得之和。因此,特许权使用费属于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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