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取得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购买:持票人将票据出售给他人,票据权利随之转移。
2. 背书: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名或盖章,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
3. 票据保证:票据保证人向持票人提供担保,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票据保证人。
4.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代表他人取得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
1. 善意取得原则:持票人只要是以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即使前任持票人的取得行为存在瑕疵,也不会影响持票人的票据权利。
2. 公示原则:票据权利的转让应当公示,未公示的转让行为无效。
3. 优先权原则:在多个持票人之间,先取得票据权利的持票人优先享有权利。
4. 不得反悔原则:票据权利一旦转让,原持票人不得反悔要求恢复原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