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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权的效力是否与票据本身的效力相同?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8-30
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对背书人、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要求履行票据义务的权利。追索权的效力与票据本身的效力有所不同。
票据本身的效力是指票据作为支付工具的效力,即持票人可以凭借票据向付款人要求支付票面金额。而追索权的效力是指持票人可以向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要求履行票据的义务。
因此,追索权的效力不同于票据本身的效力。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但并不意味着票据本身具有支付能力。如果票据本身存在缺陷或者违反法律规定,持票人可能无法获得支付,即使他拥有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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