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通常按照以下公式进行:
销售额 = 销售收入 - 销售退回 - 折扣 - 返利
其中,销售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得到的全部收入;销售退回是指买方退回商品或劳务所导致的减少的收入;折扣是指对销售收入的减免,如按照合同规定给予的折扣;返利是指按照合同规定,根据销售量或其他条件所给予的退款或折扣。
在计算增值税销售额时,折扣和返利都应该被减去,因为它们都是对销售收入的减免。但需要注意的是,折扣和返利的计算应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在计算增值税时,还需要注意按照税法规定,对于折扣和返利的计算和处理方式进行正确的纳税申报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