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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变更规定是什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8-20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变更规定是: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应当自收到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60日内申报纳税义务。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义务,将按照逃税处理。此前,纳税人应当在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日内申报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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