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精华问答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开票时间的关系是什么?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8-20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时间点,而开票时间是指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交付货物、提供劳务或者发生其他应税行为的时间。但是,如果纳税人在交付货物、提供劳务或者发生其他应税行为之前收到了全额或者部分货款、劳务费用或者其他款项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就是收到这些款项的时间。

因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开票时间并不完全一致。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免费咨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查看更多 相关问答
    在线提问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很高心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长按识别二维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打开APP 随时向专家提问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