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 初级会计职称 > 精华问答

什么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8-20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应当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时间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分为两种情况:
1.货物销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交付时。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对方支付的全部或部分价款时。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售的货物或服务是在发票开具前已经交付或支付了价款,那么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应当在下一个纳税期间内计算、缴纳增值税。
免费咨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查看更多 相关问答
    在线提问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正保会计网校老师,很高心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长按识别二维码
    加老师在线提问解答

    打开APP 随时向专家提问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