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进项税额时可以抵扣以下费用:
1. 购进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所支付的增值税;
2.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中已包含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3. 固定资产、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增值税;
4. 用于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增值税;
5. 购进用于生产、经营应税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一般和管理费用中的增值税;
6. 其他可以抵扣的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必须与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且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纳税人还需保留相关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