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申请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明确表明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说明复议的事项和理由,并在申请书上签名或盖章。
2. 复议事项的相关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许可证书、行政强制执行通知书、行政裁决书等。
3.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如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到行政复议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