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依法管辖原则:民事诉讼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进行,法院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才能行使管辖权。
2. 立案管辖原则:民事诉讼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立案,并由立案法院管辖。
3. 专属管辖原则:对于某些特定的民事案件,法律规定只能由某一级或某几级人民法院管辖。
4. 相对专属管辖原则:在没有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按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被诉行为的性质,由某一级或某几级人民法院管辖。
5. 合同选择管辖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诉讼管辖权,但是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6. 最后审判原则:在同一案件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有权进行最后审判,其他人民法院只能进行第一审和第二审。
7. 优先管辖原则:对于同一案件,先立案的人民法院有优先管辖权。
以上是民事诉讼管辖的主要原则,不同的案件可能会适用不同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