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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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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特地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的相关知识点,快来学习“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吧!

1. 主体、对象 

(1)主体 

①主要监督主体。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1

②其他监督主体。 

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2)监督对象 

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

2.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2

(1)审计报告要素 

①标题;收件人;引言段; 

②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③审计意见段; 

④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⑤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⑥报告日期。 

(2)审计报告种类 

3

(3)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含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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