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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重点:劳动合同的解除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18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3-16日,不知大家有没有按照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复习呢?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学员精心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重点,祝各位学员取得高分,梦想成真!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

1.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

2.五级、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3.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链接】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或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规定给与其经济补偿。

【总结】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待遇

 

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

适用范围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 因工负伤
期间 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12个月+12个月
工资待遇 当地最低工资的80% 不变
期满后未康复 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合同解除 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 1—4级不得解除;5、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

相关连接:点击查看更多《经济基础法》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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