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支付结算方式(04.11)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4-11

支付结算方式

  1、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三票一卡”是指三种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3、根据规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开户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备。

  4、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5、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6、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7、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8、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9、存款人的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10、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11、单位的银行卡资金不得转入个人银行账户;销户时,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应当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

  12、根据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我国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中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

  13、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14、预付卡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取现金,不得用于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单一行业卡及其他商业预付卡或向其充值,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向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账户转移。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链接

2016年初级职称冲刺必备利器:移动试题班

找对方法 全力冲刺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