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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判断票据义务人与关系人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1-08

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

  关系人有支票上的付款人、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委托收款人以及代理付款人。

  判断标准:

  (1)关系人不享有票据权利,也不承担票据债务,只是具备了民法上的代理关系等。如委托收款人只是代理收款而已;支票的付款人实际上是出票人的代理付款人。

  (2)票据义务人是要在票据上签章的,而关系人不一定签章。如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他们未在票据上签章,并不承担票据债务。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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