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十章“事业单位收入”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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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事业单位收入中,其他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分别包括哪些?怎么区分? 答疑老师回复: 其他收入包括各种罚没收入、公产收入及杂项收入。 罚没收入是政府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款和没收品收入,以及依法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卖收入。 公产收入是指国有山林等公产的产品收入、政府部门主管的公房和其他公产的租赁收入及变价出售收入等。 杂项收入包括国际组织援助捐赠收入、对外借款归还收入等。 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费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事业收入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校的学费收入、水务部门收取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保部门收取的环境保护费等专业业务活动中取得的收入。辅助活动:学校对外出租设备等取得收入 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作为事业单位的剧院取得的演出收入是事业收入,剧院附设的商品部取得的销售收入则是经营收入。经营收入是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在我国传统的预算体制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下,该资金也称为经费,收到的该笔资金称为拨入经费。 内容仅包括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领取的无须单独报账的预算内资金。 (1)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利用非财政补助资金,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或附属单位缴款补助附属单位的正常业务的资金,应作为附属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不能作为财政补助收入; (2)拨入的财政补助限定专门用途且要求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时,不能作为该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而应作为拨入专款; (3)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不包括在财政补助收入中。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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