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二章“进项税额转出”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例题】某企业2014年8月份发生进项税额转出事项及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10日,库存材料因意外火灾毁损一批,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成本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3 400
贷:原材料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 400
(2)18日,企业所属的职工宿舍维修领用原材料6 000元,购入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为1 02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7 020
贷:原材料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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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为什么是“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答疑老师回复: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借方登记的是财产的毁损数,贷方登记的是财产的溢余数 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1)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2)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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