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 初级好课3.4折起
  •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弥补亏损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2-26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二章“弥补亏损”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

    某企业2008年发生亏损20万元,2009年盈利12万元,2010年亏损1万元,2011年盈利4万元,2012年亏损5万元,2013年盈利2万元,2014年盈利为38万元。则该企业2008-2014年总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万元。

    A.9.5

    B.7.5

    C.8

    D.8.2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8-1-5=32(万元)。企业应纳所得税=32×25%=8(万元)。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弥补亏损

      详细问题描述:

      08年后的5年内弥补完之后还有-2万的亏损,那要怎么处理啊?

      答疑老师回复:

    建议您一年一年的计算,这里容易出陷阱:

    2008年亏损20万,2009年盈利12万,则2009年应税所得额为负8万,也是2008年的亏损8万,可以在以后的5年内结转

    2010年亏损1万,可以在以后5年内结转,但是先结转2009年的亏损

    2011年盈利4万,弥补2009年结余的亏损,即此时2008年亏损4万,2010年的亏损1万

    2012年亏损5万,此时亏损为2008年亏损4万,2010年亏损1万,2012年亏损5万

    2013年盈利2万,弥补2008年的亏损,则此时2008年亏损2万,2010年亏损1万,2012年亏损5万

    注意,2008年的亏损,已经后延至5年(2009、2010、2011、2012、2013)弥补,所以不可以再用2014年的盈利去弥补。

    接着2014年盈利38万,弥补2010年亏损1万,2012年亏损5万,剩余利润32万。

      祝您学习愉快!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2016初级会计职称辅导报名免费咨询>>
    ·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2016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答疑精华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3187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新课试听

    初级会计-冯雅竹老师新课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