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新版教材和考试大纲预计会在12月份发布,在没有正式发布之前,各位准备参加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正处于紧张的备考阶段,备考阶段对于考生来说,最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知识点的遗忘,想要让看过的知识牢牢地记在脑子里,小编建议对知识点进行反复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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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①销售货物;
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④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⑤进口货物。
2.增值税进项税额及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1)一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取得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产生的增值税即为进项税额。
①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服务、取得无形资产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确定的存货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
购进货物等发生的退货,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编制相反的会计分录。
②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增值税的60%】
——待抵扣进项税额【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增值税的40%】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的4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发生以下情形时,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①企业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
②发生非正常损失。
3.视同销售
企业的有些交易和事项从会计角度不属于销售行为,不能确认为销售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
以下事项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8)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9)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多选题
(2018·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已单独确认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投资,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B.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C.已单独确认进项税的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D企业管理部门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选项A,应当视同销售,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D,不视同销售,直接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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