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备考经验 > 更多经验

实务热点问答“融资方式租入设备的租赁费税前扣除问题”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7-07

问: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支付的租赁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实务热点你问我答“融资方式租入设备的租赁费税前扣除问题”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对此,您还有什么样的疑问呢?来论坛和大家一起说说吧。

欢迎大家进入论坛讨论>>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状元说

初级会计状元说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