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基础
  • 初级好课3.4折起
  •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汇兑(08.13)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13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汇兑(★)(12年多选)

      1.适用范围

      单位、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2.现金汇兑

      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汇、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3.区分汇款回单和收账通知

      (1)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2)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4.区分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入行对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3)汇入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275 0 0
    全部评论(0打开APP查看全部 >

    还没有评论哦

    抢首评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热销好课

    2025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AI题刷刷

    AI题刷刷(含机考题库)

    闯关+大数据推题

    了解详情38元/2科

    初级会计新课试听

    初级会计-冯雅竹老师新课试听

    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领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