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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营业税起征点(04.30)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4-30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的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移动试题班课程。另外,正保会计网校特地整理了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营业税起征点

(一)营业税起征点含义

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即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规定

1.按期纳税的,为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为100元。

(三)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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