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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委托收款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31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要点】

  1.委托收款单位、个人,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2.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可作一般了解。

  (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2)以付款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3)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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