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对于“仲裁”的考试大纲要求是掌握!重要考点涉及的分值占比会比较高,大家在学习的时候也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顺便解疑难~
经济仲裁是解决横向纠纷的第一种解决途径。那么什么是仲裁呢?
一、概念
经济纠纷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二、特征
概念与特征是密切相关的,那么我们从概念出发,得到特征。
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解疑难】仲裁机构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只是一个民间组织,为啥可以作出裁决呢,就是因为我们双方当事人共同做的选择,自己作出的决定,出来的结果双方都得履行。
三、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解疑难】说白了,仲裁就是解决你我之间的(跟官没有关系)跟“钱”有关系的矛盾纠纷。
敲黑板,重点关注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1.不能提请仲裁的情形: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第一点,属于涉及“人身”,波及家长里短的事儿,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的事件法院都难判,别说一个民间组织了,就不要给仲裁机构太大的压力了,这些事儿还是去难为人民法院去吧!
(2)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
第二点,属于纵向关系,当然不是仲裁能解决的问题了。
2.不适用于《仲裁法》的仲裁: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这两件事由特定的法律进行规范,不适用《仲裁法》。注意这两个是“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
四、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
【解疑难】仲裁最最最重要的就是自愿,仲裁机构你一个民间组织,凭什么管我的事,就是因为我自愿,所以你才有权管。我自愿找你管,你当然得是独立的,如果有上下级之间的约束,那我怎么相信你对吧。
4.一裁终局原则。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解疑难】一裁终局是说仲裁机构作出了裁决,当事人就得服从这个裁决,不能出尔反尔又向人民法院起诉啊或者是想着再找其他机构进行仲裁,这是不行的。
那有宝宝问了,如果裁决不公平咋办,背后有人搞小动作怎么办等等,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点击阅读:初级会计冲刺备考!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之仲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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