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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外购应税消费品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17

  试题内容: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记忆提示】扣除范围不包括酒类产品和汽车;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

初级会计职称答疑精华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初级会计职称: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问题详细内容:

  可以理解为必须是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纳税环节相同可以抵扣?酒、汽车、高档手表、销售时是需要交消费税,那成品油和游艇呢?

  答疑老师回复:

  1、是的,您可以这样理解。

  2、在消费税14个税目中,除酒及酒精、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四个税目外,其余税目有扣税规定: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内胎或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己税石脑油、外购的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成小包装或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以上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消费税。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连续生产甲醇汽油和生物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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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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