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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仲裁的基本原则(09.0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9-07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仲裁的基本原则(三星)

  (1)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公平合理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

  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一裁终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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