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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混合销售与兼营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0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混合销售与兼营”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混合销售与兼营】

答疑老师回复:

混合销售VS兼营

 关键界定标准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同时存在货物和服务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按纳税人经营主业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与服务销售额的合计
兼营同一纳税主体,既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各类业务并无必然的从属关系(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不同时发生)关键看核算水平,分别核算则分别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或从高适用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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