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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零基础知识点:决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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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形式),是预算执行的总结(实质),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

(一)决算草案的编制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

(二)决算草案的审批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三)决算草案批复

各级决算经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各部门应当在接到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决算后“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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