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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会计主体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5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一章“会计主体”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内容:

如何区分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判定依据是什么

答疑老师回复: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

法律主体通常指对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就不同的法律而言,就有不同的法律主体之称。如《公司法》规范下,法律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总之,它们的关系为: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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