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2015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9日至6月8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2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8日统一举行。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本市,高级资格考试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具体时间与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级、中级)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级、中级)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高级审计师报考条件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进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二)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报考条件按照审计署、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有关规定执行。
1、参加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到2015年12月31日。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
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
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详见《学历学位证明有关要求》(附件2)。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参加实习的工作时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成人教育学历脱产学习期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7、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四、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资料审查和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后切勿重新修改保存信息,以防报名序号和条形码不正确)。
(二)现场资料审核
单位人事部门审验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及条件后,报名材料签字盖章汇总,于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
时间:2015年5月19日至6月8日(周六、日不休)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电话:0315-2827463
(三)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报名表》(一式2份,单位签字盖章);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按相应报名条件要求提供);
(4)学历学位证明(附件2,部分学历需要纸质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提前准备,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核);
(5)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2,采用“制式证明”,单位签字盖章,1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6)以上(2)-(4)材料的复印件1份,单位签字盖章。
以上所需的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
报名表(2份)+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明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专业工作年限证明(1份)
(四)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我省全部实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
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六、考试大纲
2015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七、其它
1、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
附件: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