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15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9日至6月8日
内容摘要: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0日。地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北大厅。2015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完后,合格者在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时30分。
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及驻衡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5]2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集中到省会城市举行,初、中级考试地点设在本市。
10月18日考试 | 初级中级 | 上午:0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实务 |
高级 | 上午:0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②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④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四)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②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③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④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三、报名时间
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8日17时30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0日。地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北大厅。2015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完后,合格者在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5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方可打印报名表。
1、报名表2份、从事审计或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2份(附件1)、相关证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上述所有报名材料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15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起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10月1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考生须知
报考人员: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雷同。
五、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
衡水职称考试中心
二0一五年五月十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